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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Ⅰ/胃蛋白酶原Ⅱ/胃泌素17复合质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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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232400265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232400265
注册人住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D7栋1101室
生产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D7栋1101室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Ⅰ/胃蛋白酶原Ⅱ/胃泌素17复合质控品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水平1:3×1mL,3×2mL,6×1mL,6×2mL;水平2:3×1mL,3×2mL,6×1mL,6×2mL;
结构及组成
本质控品为冻干品,含有0.1mol/L pH7.4磷酸盐缓冲液、人源血清质控基质、重组胃蛋白酶原Ⅰ抗原、重组胃蛋白酶原Ⅱ抗原、化学合成胃泌素17抗原、5%-10%甘露糖醇、0.01%-0.02% Proclin 300。 胃蛋白酶原I水平1的靶值范围为:(10-30)ng/mL;水平2的靶值范围为:(80-150)ng/mL; 胃蛋白酶原Ⅱ水平1的靶值范围为:(40-70)ng/mL;水平2的靶值范围为:(80-150)ng/mL; 胃泌素17水平1的靶值范围为:(5.0-20.0)pmol/L;水平2的靶值范围为:(80-150)pmol/L。 靶值范围为批特异,具体参见试剂盒内的赋值表。
适用范围
与胃蛋白酶原I试剂盒(化学发光法)、胃蛋白酶原Ⅱ试剂盒(化学发光法)、胃泌素17试剂盒(化学发光法)联用,用于胃蛋白酶原Ⅰ(二类)、胃蛋白酶原Ⅱ(二类)、胃泌素17项目(二类)的室内质量控制。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本产品在 2℃~8℃保存,有效期为14个月。开瓶复溶后在2℃~8℃保存稳定7天,复溶分装-70℃~-20℃保存稳定2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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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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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3-01
有效期至
2028-02-29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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