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
生产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2栋
产品名称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结构及组成
由试剂1(R1)、试剂2(R2)、校准品1(CAL1)、校准品2(CAL2)、校准品3(CAL3)组成。
试剂1(R1):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抗体(鼠源)包被的磁微粒,含防腐剂(ProClin 300);
试剂2(R2):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抗体(鼠源)吖啶标记结合物,含防腐剂(ProClin 300);
校准品1(CAL1):Tris缓冲液,含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的冻干品;
校准品2(CAL2):Tris缓冲液,含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化学合成)、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的冻干品;
校准品3(CAL3):Tris缓冲液,含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化学合成)、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的冻干品。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中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评价垂体—肾上腺功能。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及校准品未开封竖直存放于2~8℃:可稳定18个月。
试剂首次使用后存放于2~8℃:可稳定28天。
试剂2~8℃在机存放:可稳定28天。
校准品复溶后,在2~8℃冷藏下,可稳定4小时;在室温(20~25℃)下,可稳定90分钟;在-20℃及以下保存可稳定28天;冷冻次数不得超过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