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42400510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42400510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30测试/盒;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5×1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磁性微球、低点校准品、高点校准品、缓冲液、发光标记物、质控品1、质控品2。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肌病等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集成试剂(含产品校准品) - 2℃~8℃储存,效期为18个月。 - 开封后,2℃~8℃储存有效期为6周,开封后储存时用封条封好。 - 放置在正常运行的仪器上(试剂仓温度通过仪器硬件电路方式控制在5℃~15℃),有效期为4周。 2. 质控品 - 2℃~8℃储存,效期为18个月。 - 开封后,2℃~8℃储存有效期为6周,开封后储存时应密封。 - 开封后,10℃~30℃条件下,可稳定保存6小时。 - 开封后,-20℃保存有效期为3个月;可冻/融次数为3次。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4-04-10
有效期至
2029-04-09
变更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