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注册人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88号E栋601房F栋601房
生产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88号E栋601房F栋601房
型号规格
28mL/盒 、80mL/盒、160mL/盒、320mL/盒
结构及组成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 (Tris)、磷酸烯醇丙酮酸 (PEP)、NADH类似物、磷酸烯醇式丙酮酸羧化酶(PEP-C)、苹果酸脱氢酶(MDH)。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二氧化碳(CO2)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避光保存,自检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365天;试剂开瓶后储存于2℃-8℃上机使用,避光环境下,有效期为30天。
变更情况
2023-06-02: 1、注册人住所由“广州市萝岗区开源大道188号E栋6层、F栋6层。”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88号E栋601房F栋601房”。
2、生产地址由“广州市萝岗区开源大道188号E栋6层、F栋6层。”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88号E栋601房F栋601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