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注册人住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东)198号
生产地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东)198号,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青东二路2099号(仓库地址)
型号规格
条型单人份:50人份/盒;条型筒装:100人份/盒(25人份/筒*4筒);板型单人份:40人份/盒。
适用范围
本产品适用于定性检测人血清、血浆标本中的HCV抗体。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储存于4~30℃,避光干燥处,禁止冷冻。有效期24个月。
变更情况
2019-02-22 “生产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东)198号,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2号大街289号(仓库地址)。”变更为“生产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东)198号,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青东二路2099号(仓库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