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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质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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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吉械注准20232400343
注册人名称
吉械注准20232400343
注册人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雅安路1399号
生产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9号(委托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生产)
产品名称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质控品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详见产品技术要求
结构及组成
(1)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质控品主要成分为TPO抗体(生物源性:单克隆小鼠抗体),基质包含新生牛血清和0.1%普乐净PC-300;形态为冻干粉。TPO的含量为Level 1:(17.50±12.50)IU/ml、Level 2:(40.00±8.00)IU/ml、Level 3:(125.00±75.00)IU/ml、Level 4:(400.00±80.00)IU/ml。 (2)溶解液(选配):纯化水;溶解液规格与质控品规格对应的支数和装量对应。
适用范围
本产品配套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使用,用于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项目检测的质量控制。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质控品于2~8℃未开封状态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质控品开瓶复溶后,于2~8℃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5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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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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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5-22
有效期至
2028-05-21
变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