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检测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注册人住所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园毛圩路1号二号多层厂房第二层
生产地址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园毛圩路1号二号多层厂房第三层
型号规格
(1)试剂:10ml×1 (2)试剂:30ml×1(3)试剂:60ml×1 (4)试剂:60ml×2(5)试剂:60ml×3(6)试剂:60ml×6校准品(选配):0.5ml×1,1ml×1质控品(选配):0.5ml×2,1ml×2
结构及组成
R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PH7.3) 100mmol/L Proclin300(防腐剂) 1ml/L 二磷酸腺苷(ADP) 0.5mmol/L а-酮戊二酸 7.5mmol/L 还原型辅酶I(NADH) 0.25mmol/L 谷氨酸脱氢酶(GLDH) 4500U/L校准品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PH7.5) 100mmol/L 氯化铵 90~130μmol/L质控品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PH7.5) 100mmol/L 氯化铵 35~75μmol/L(水平1)200~240μmol/L(水平2)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氨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试剂开瓶后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30天;校准品、质控品即开即用,用后即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