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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检测试剂盒(乳胶微球免疫层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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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242401556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242401556
注册人住所
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医药城口泰路东侧、新阳路北侧0020幢G40四层(经营地址:泰州市健康大道805号五期标准厂房G128栋九层)
生产地址
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医药城口泰路东侧、新阳路侧0020幢G40四层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检测试剂盒(乳胶微球免疫层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人份/盒、3人份/盒、20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1.检测卡:塑料卡壳、干燥剂、铝箔袋、试纸条;主要由硝酸纤维素膜(检测线T包被鼠抗人胃蛋白酶单克隆抗体2(浓度范围为0.1mg/mL- 0.5mg/mL);控制线C包被羊抗鼠多克隆抗体(浓度范围为0.1mg/mL- 0.5mg/mL)、玻璃纤维素膜(乳胶微球标记的鼠抗人胃蛋白酶单克隆抗体1,每毫升乳胶微球标记10-50微克抗体)、滤纸、塑料板组成。2.样本稀释液: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盐6-10g/L;氯化钠3g/L; Proclin-300 0.4mL/L; pH 7.3-7.5。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唾液样本中胃蛋白酶水平。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盒于2~30℃干燥保存,有效期18个月,切忌冷冻。2.铝箔袋开封后(室温18~30℃、湿度35%-65%RH),应在1个小时内使用。3.样本稀释液开封后应立即加盖,在室温18-30℃,湿度35%-65%RH下应在30天内使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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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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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4-07-25
有效期至
2029-07-24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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