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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试剂(荧光免疫层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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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62400006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162400006
注册人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生产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产品名称
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试剂(荧光免疫层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卡型:5人份/袋、5人份/盒、20人份/盒、25人份/盒、40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 卡盒型:1×25人份/盒、2×25人份/盒、4×25人份/盒、2×50人份/盒、4×5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由测试卡、缓冲液和ID芯片组成。其中:(1)测试卡由测试条、塑料盒组成。测试条由硝酸纤维素膜、吸水纸、PVC板等其他支持物。其中,硝酸纤维素膜包被有抗β-HCG单克隆抗体、兔IgG、荧光标记的抗β-HCG单克隆抗体和荧光标记的抗兔IgG。(2)缓冲液主要为磷酸盐缓冲液(PBS)。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全血、血清或血浆中的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的浓度,不得用于肿瘤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4℃~30℃保存,有效期24个月。卡型测试卡开封后,测试卡应在1小时内尽快使用。卡盒型测试卡开封后,在温度18℃~30℃,相对湿度10%~90%的条件下,暴露在空气中的累计时长不超过24小时,未使用完的测试卡建议使用原自封包装袋密封保存,最长不超过5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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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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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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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6-01-08
有效期至
2025-01-29
变更情况
2021-12-06: 1、包装规格由“5人份/袋、25人份/盒、40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变更为:“卡型:5人份/袋、5人份/盒、20人份/盒、25人份/盒、40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 卡盒型:1×25人份/盒、2×25人份/盒、4×25人份/盒、2×50人份/盒、4×50人份/盒。”; 2、产品存储条件及有效期由“测试卡和缓冲液于4℃~30℃保存,有效期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