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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CO2)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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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闽械注准20172400013
注册人名称
闽械注准20172400013
注册人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冠浦路144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片10#地块第三层
生产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冠浦路144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片10#地块第三层
产品名称
二氧化碳(CO2)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10ml、3×20ml、10×50ml、6×50ml、3×50ml、1×100ml、10×60ml、2×100ml、5×25ml、8×100ml、1×1000ml;校准品:1×5ml
结构及组成
Tris/HCl缓冲液(pH7.5)25mmol/L、磷酸稀醇式丙酮酸(PEP)12.5mmol/L、磷酸稀醇式丙酮酸羧化酶(PEPC)400U/L、草酰乙酸在苹果酸脱氢酶(MDH)4100U/L、还原型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H)0.6mmol/L;朗道校准血清:CAL2350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二氧化碳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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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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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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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7-01-13
有效期至
2022-01-12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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