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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酶测定试剂盒(甲基试卤灵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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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20212400973
注册人名称
鲁械注准20212400973
注册人住所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1-4号
生产地址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棋山路566号
产品名称
脂肪酶测定试剂盒(甲基试卤灵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2×30mL、试剂2:2×15mL; 试剂1:4×20mL、试剂2:2×20mL;试剂1:5×20mL、试剂2:1×50mL; 试剂1:3×40mL、试剂2:3×20mL;试剂1:2×40mL、试剂2:2×20mL; 试剂1:4×40mL、试剂2:4×20mL;试剂1:5×40mL、试剂2:5×20mL; 试剂1:8×40mL、试剂2:8×20mL;试剂1:10×40mL、试剂2:10×2
结构及组成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1:N,N-二(2-羟乙基)甘氨酸(100mmol/L)、共脂肪酶(1mg/L); 试剂2:酒石酸缓冲液(10mmol/L)、1,2-邻-二月桂宗甘油-3-戊二酸-(6’-甲基试卤灵)-酯(0.27mmol/L); 校准品(选配):脂肪酶(见标签); 质控品(选配):脂肪酶(见标签)。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样本中脂肪酶(LPS)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原装试剂盒在2~8℃、避光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开瓶后在2~8℃、避光条件下有效期为15天;校准品复溶后,在2~8℃密封、避光条件下有效期为8小时;质控品复溶后,在2~8℃密封、避光条件下有效期为2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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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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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4-25
有效期至
2026-11-02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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