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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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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193401511
注册人名称
国械注准20193401511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河西一路7号
生产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河西一路7号
产品名称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型号规格
96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包被板(包被HCVCore、HCVNS3为基因重组抗原,大肠杆菌为表达抗体)、临界值控制品(含人血清的磷酸盐缓冲液)、阴性对照(含人血清的磷酸盐缓冲液)、阳性对照(人抗-HCV阳性血清的磷酸盐缓冲液)、样本稀释液(含蛋白、表面活性剂的磷酸盐缓冲液)、酶结合物(辣根过氧化物酶标记的小鼠抗人IgG单克隆抗体)、发光底物液A(鲁米诺磷酸盐缓冲液)、发光底物液B(过氧化氢脲磷酸盐缓冲液)、20倍浓缩洗液(磷酸盐缓冲液,含Tween-20)。(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丙型肝炎病毒(HCV)IgG抗体。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储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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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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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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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7-17
有效期至
2029-01-10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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