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素测定试剂盒(脲酶—谷氨酸脱氢酶法)
注册证编号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400618号
注册人名称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400618号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碧景园E栋408-413室
生产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同富裕工业城10号厂房6楼
型号规格
R1:1×32 mL,R2:1×8 mL;R1:4×32 mL,R2:4×8 mL;R1:4×48 mL,R2:4×12 mL;R1:6×48 mL,R2:6×12 mL;R1:8×48 mL,R2:8×12 mL
结构及组成
由试剂1(R1)和试剂2(R2)组成,其中:试剂1(R1):主要由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120 mmol/L)、二磷酸腺苷(ADP)(100 mmol/L)、脲酶(≥ 7000 U/L)、谷氨酸脱氢酶(≥ 1000 U/L)组成;试剂2(R2):主要由α-酮戊二酸(8.0 mmol/L)、还原型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H)(0.8 mmol/L)组成。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尿素(UREA)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应避光密封贮存在2℃~8℃环境中,有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上机在2℃~8℃避光保存其有效期为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