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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Ⅱ(PGⅡ)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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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京械注准20212400422
注册人名称
京械注准20212400422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生产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2层、6层、B1层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Ⅱ(PGⅡ)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00测试/盒;5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试剂1、试剂2、磁分离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组成。 组分 装量 组成成分 50测试 100测试 试剂1(R1) 2.5 mL/瓶;1瓶 5.0 mL/瓶;1瓶 含有异硫氰酸荧光素(FITC)标记的PGⅡ抗体(浓度1.0 micro;g/mL)、牛血清白蛋白和叠氮钠的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 试剂2(R2) 2.5 mL/瓶;1瓶 5.0 mL/瓶;1瓶 含有碱性磷酸酶(ALP)标记的抗PGⅡ抗体(浓度0.5micro;g/mL)、牛血清白蛋白和叠氮钠的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 磁分离试剂(M) 2.5mL/瓶;1瓶 5.0 mL/瓶;1瓶 含包被有抗异硫氰酸荧光素(FITC)抗体的磁性微粒(浓度1.0mg/mL)、牛血清白蛋白和叠氮钠的三羟基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 校准品(STD) 0.5 mL/瓶;6瓶 0.5 mL/瓶;6瓶 6个水平冻干品,由一定浓度PGⅡ抗原和含牛血清白蛋白的缓冲液配制而成。校准品的目标浓度分别为0.00 ng/mL,5.00 ng/mL,10.00 ng/mL,25.00 ng/mL,50.00 ng/mL和100.00 ng/mL。 质控品(QC) 1.0 mL/瓶;2瓶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胃蛋白酶原Ⅱ(PGⅡ)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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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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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其它内容
审批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8-09
有效期至
2026-08-0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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