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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酐(CREA)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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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22400115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22400115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园
生产地址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第2栋第2层
产品名称
肌酐(CREA)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30人份/盒、50人份/盒、60人份/盒、100人份/盒、180人份/盒、250人份/盒、500人份/盒。校准品(选配):0.5mL×1;质控品(选配):0.5mL×2、1.0mL×2。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R1试剂、R2试剂、校准品(选配)、质控品(选配)组成。R1:肌氨酸氧化酶10.0KU/L、肌酸脒基水解酶 50.0KU/L、3-(N-吗啉)丙磺酸(MOPS) 5.232g/L;R2:肌酐酰胺基水解酶 300.0KU/L、过氧化物酶 10.0KU/L、4-氨基安替比林 6g/L;校准品(选配):肌酸酐溶于20mmol/L磷酸盐缓冲液;质控品(选配):肌酸酐溶于20mmol/L磷酸盐缓冲液。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或尿液样本中肌酐(CREA)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运输和保存均应在2℃~8℃低温条件下进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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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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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4-20
有效期至
2027-01-25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3-07-13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第2栋第2层”变更为“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第2栋第1层,第2层”。2、备注:受托企业:“湖南携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时间:2022-04-20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变更为“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第2栋第2层”。2.原注册证其他内容增加: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3.原注册证备注项目增加:(1)受托企业:湖南携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委托生产截止日期:2027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