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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淀粉酶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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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202401089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202401089
注册人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501室
生产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4楼、5楼,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3楼, 苏州市工业园区赵家上路7号
产品名称
胰淀粉酶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试剂1(R1):4×60ml,试剂2(R2):1×60ml;2 试剂1(R1):2×60ml,试剂2(R2):1×30ml;3 试剂1(R1):1×60ml,试剂2(R2):1×15ml;4 试剂1(R1):2×80ml,试剂2(R2):1×40ml;5 试剂1(R1):1×20ml,试剂2(R2):1×5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 Hepes 缓冲液(pH7.1,浓度50.0 mmol/L)、CaCl2 (浓度:1.0 mmol/L)、NaCl(浓度:70.0 mmol/L)、α-葡萄糖苷酶(浓度:≥5.0 KU/L)、鼠抗人唾液淀粉酶单克隆抗体(浓度:≥25 mg/L);试剂2(R2):亚乙基- G7-pNP(浓度:3.0 mmol/L、Hepes 缓冲液(pH 7.1,50.0 mmol/L)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胰淀粉酶(p-AMY)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未开封试剂应(2~8)℃密闭保存,有效期18个月。2、开封试剂在试剂仓中冷藏(2~8)℃保存,可稳定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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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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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1-08
有效期至
2025-10-12
变更情况
2023-11-08生产地址变更 由“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4楼、5楼”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4楼、5楼,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3楼, 苏州市工业园区赵家上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