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脊液总蛋白测定试剂盒(焦酚红法)
注册人住所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南区9号厂房五层501号
生产地址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南区9号厂房五层501号
结构及组成
试剂R:缓冲液50-100mmol/L、邻苯三酚红0.01-1.0 g/L、草酸钠0.1-0.5 g/L
校准品;缓冲液50-100mmol/L、牛血清白蛋白0.2-1.3 %
质控品;缓冲液50-100mmol/L、牛血清白蛋白0.2-1.3 %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脑脊液样本中总蛋白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储存条件:在2℃~8℃密封避光存储,禁止冻存;
2.产品有效期:
a.未开启的产品2℃~8℃密封避光条件下存储,有效期12个月;
b.已开启的试剂2℃~8℃下存储,有效期30天。
变更情况
2023年06月05日 生产地址由“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南区9号厂房五层501号”变更为“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南区9号厂房五层501号、四层401号”。
2024年01月04日 生产地址由“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南区9号厂房五层501号、四层401号”变更为“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南区9号厂房五层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