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胃蛋白酶原I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分析法)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152400767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152400767
注册人住所
无锡市钱荣路20号
生产地址
无锡市钱荣路20号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I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96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1)校准品:人源,六瓶,0.5ml;液体(基质溶液为含2%牛血清白蛋白的pH7.8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HCl)缓冲液),分别标有A、B、C、D、E、F;近似值分别为0 ng/mL、10 ng/mL、50 ng/mL、100 ng/mL、200 ng/mL、300 ng/mL。2)生物素标记鼠抗人胃蛋白酶原Ⅰ单克隆抗体:一瓶,0.75ml;液体(基质溶液为含2%牛血清白蛋白的pH7.8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HCl)缓冲液)。3) 酶标工作液:一瓶,15 ml;液体,主要成分为0.1%亲和素辣根过氧化物酶。4) 缓冲液:一瓶,30 ml;液体,主要为pH7.4 磷酸盐缓冲液,含2%牛血清白蛋白。5) 显色液:一瓶,15ml;液体,主要成分:0.01%四甲基联苯胺(TMB)。6) 浓缩洗涤液:一瓶,50ml;液体,主要为含1%吐温20的pH7.4 磷酸盐缓冲液。7) 鼠抗人胃蛋白酶原Ⅰ单克隆抗体包被板:一块,96孔。8) 终止液:8 ml;液体,主要成分:0.5N 盐酸。
适用范围
用于人血浆中胃蛋白酶原Ⅰ含量的体外定量检测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下干燥保存,有效期6个月。贮存时避免重压并应防潮、避光、避热。开封后在2~8℃下干燥保存,并请在1个月内用完。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9-23
有效期至
2025-07-29
变更情况
2021-09-23注册人名称变更 由“无锡市江原实业技贸总公司”变更为“无锡市江原实业技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