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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型半胱氨酸检测试剂盒(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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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沪械注准20212400099
注册人名称
沪械注准20212400099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3279号1幢1号楼509室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3279号1幢1号楼3层,4层
产品名称
同型半胱氨酸检测试剂盒(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96测试/盒,192测试/盒,480测试/盒,960测试/盒,10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流动相A:含甲酸的水溶液;流动相B:含甲酸的甲醇溶液;进样器洗涤液:含甲醇的水溶液;内标:含同型半胱氨酸-D4的内标溶液;还原剂:含三(2-羧乙基膦盐酸盐)的溶液;沉淀剂:乙腈;校准品:含同型半胱氨酸和BSA的冻干品;质控品:同型半胱氨酸和小牛血清的冻干品。
适用范围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做辅助诊断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内标、校准品和质控品在-20℃避光保存可稳定12个月;其余试剂在2-8℃避光保存可稳定12个月;耗材室温保存可稳定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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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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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2-18
有效期至
2026-02-17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3279号1幢1号楼3层、4层(委托生产);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12400099”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受托生产企业:上海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583411687J。;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