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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Ⅱ检测试剂盒(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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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192400327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192400327
注册人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一、二楼
生产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二、三层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Ⅱ检测试剂盒(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5人份/盒;5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1)检测卡:25人份/盒、50人份/盒;由塑料卡壳、试纸条组成。试纸条上主要组成成分有样品垫,硝酸纤维素膜(PGⅡ抗体为T线(>0.2mg/mL),羊抗兔IgG为C线(>0.1mg/mL))、吸水纸、PVC底板。(2)样本稀释液:25人份/盒、50人份/盒;由磷酸盐缓冲液、0.5%吐温-20、标记PGⅡ抗体的微球(>0.02‰)和标记兔IgG的微球(>1/100000)组成。(3)标准曲线ID卡:1张;成分:标准曲线ID卡。
适用范围
供医疗机构用于对人血清样本中胃蛋白酶原Ⅱ(PGⅡ)浓度的体外定量检测,临床上主要用于评价胃底粘腺病变,不得用于肿瘤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在2~8℃、密封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 2.检测卡应平衡至室温再使用,检测卡铝箔袋开封后,应在半小时内使用。 3.样本稀释液为即用型单独包装,仅供一次性使用。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不涉及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8-05
有效期至
2024-10-28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3-12-22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一、二楼”变更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2、变更生产地址由“长沙市高新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二、三层”变更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 变更时间:2021-06-23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长沙市高新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二层”变更为“长沙市高新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