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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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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桂械注准20222400265
注册人名称
桂械注准20222400265
注册人住所
钟山县钟山工业园区城北工业组团新材料2路标准厂房(二期)A#楼
生产地址
钟山县钟山工业园区城北工业组团新材料2路标准厂房(二期)A#楼
产品名称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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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
试剂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50mmol/L、4-氨基安替比林(4-AAP)2mmol/L、对硝基酚(PNP)0.1KU/L、黄嘌呤氧化酶(XOD)0.2KU/L;试剂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50mmol/L、过氧化物酶0.6KU/L、腺苷10mmol/LN-甲醛-N-3-甲基苯胺(EHSPT)2mmol/L;校准品:腺苷脱氨酶(冻干品,浓度见瓶签)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中腺苷脱氨酶(ADA)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辅助评价肝损伤和胸水的鉴别诊断。仅供医疗机构使用,不能个人使用。 肝脏疾病时可见血清ADA升高,阻塞性黄疸时血清ADA一般正常,故与其他肝功能指标联合应用可能有助于鉴别黄疸。检测方法有酶循环法、酶偶联显色法等。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在2-8℃密封避光储存,有效期为18个月。 2.开瓶后,2-8℃避光储存可稳定30天,及时清理残留试剂避免污染。 3.校准品未复溶前在2-8℃密封储存,有效期为18个月。 4.校准品复溶后在-20℃密封储存,有效期为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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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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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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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8-10
有效期至
2027-08-09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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