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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端脑利钠肽前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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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12400410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12400410
注册人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1001、1002、1007、1008房
生产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第3栋201房
产品名称
N-端脑利钠肽前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00 人份/盒,200 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 1:含生物素标记的N-端脑利钠肽前体单克隆抗体(约 0.5mg/L,鼠源性),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含1%25牛血清蛋白,0.1%25 Proclin300,PH7.5);试剂2:含吖啶酯标记的 N-端脑利钠肽前体单克隆抗体(约0.5mg/L,鼠源性),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含1%25牛血清蛋白,0.1%25 Proclin300,PH7.5);试剂M:含链霉亲和素包被的磁颗粒(约 0.3mg/mL),含 0.1%25氯乙酰胺;系列校准品: 含 N-端脑利钠肽前体(重组蛋白),磷酸盐缓冲液(含 1%25牛血清蛋白,0.1%25 Proclin300,PH7.4),浓度分别约为:0、30、100、1000、5000、30000pg/m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N-端脑利钠肽前体(NT-proBNP)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环境下储存,有效期18个月;开封的试剂及校准品,2-8℃环境下可稳定保存 6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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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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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6-20
有效期至
2026-03-22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4-04-22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1001、1002、1007、1008房”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201房”。 变更时间:2021-07-07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