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西南四环188号三区1号楼
型号规格
\t型号:耳挂式 \t规格:17.5cm×9.5cm \t \n\r
结构及组成
\t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由口罩体、鼻夹和口罩带组成,口罩体由无纺布和熔喷布制成。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经环氧乙烷消毒后微生物指标符合技术要求。 \n\r
适用范围
\t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适用于佩戴者在不存在体液和喷溅风险的普通医疗环境下的卫生护理。
备注
1.本产品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使用,注册证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2.如企业要继续生产应在注册证有效期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所有注册申报资料。\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