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EK脊柱融合器
注册人住所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国泰北路29号
生产地址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国泰北路29号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采用符合YY/T0660标准规定的PEEK材料(等级LT1)制成,显影钉采用符合GB/T13810标准规定的TC4钛合金材料制成。含灭菌包装和非灭菌包装。
适用范围
与脊柱内固定产品配合使用,供骨科手术时治疗脊柱椎间盘突出或退变、椎间隙变窄、腰椎假关节、复位不理想的退变性脊柱滑脱或峡部裂滑脱,用于颈椎、腰椎、腰骶段融合固定。
备注
延续注册产品技术要求未发生变化,沿用原核发的产品技术要求。原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53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