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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带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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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153100845
注册人名称
浙江新德意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新联路18号
生产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新联路18号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带针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型号规格
TS-1、TS-2、TS-4、 TS-5。 配套静脉针规格:0.9×28 TW SB、0.9×28TW LB、1.2×28 TW SB、1.2×28TW LB。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瓶塞穿刺器保护套、瓶塞穿刺器、进气器件、滴管、滴斗、血液过滤网、管路、流量调节器、注射件、外圆锥接头、静脉输液针组成。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无菌、无热原、无急性全身毒性、无溶血反应、细胞毒性不大于1级、无皮内反应、无致敏反应。 末端至滴斗的管路长度≥1500mm;液体通路表面微粒污染指数≤90;输血器应不泄漏,液体通道各组件间的连接,应能承受不小于15 N 的静拉力, 持续15 s不脱落;滴管的滴液重量20滴蒸馏水应为1±0.1mL。 还原物质:与空白液对比,消耗KMnO4溶液之差≤2.0mL;金属离子:总含量≤1µg/mL,镉的含量≤0.1µg/mL;酸碱度:消耗NaOH或HCL的量≤1.0mL;蒸发残渣:干燥残渣的总量应不超过5 mg;紫外吸光度:浸提液吸光度应不大于0.1;单包装应有易于环氧乙烷进出的透析材料,每套输血器的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0.5 mg。(以上性能指标符合GB8369-2005标准要求。)(配套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符合GB18671-2009标准要求。)
适用范围
本产品与血液容器连接后,用于需进行血液输注的患者。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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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原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53660845
附件
产品技术要求
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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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6-04
有效期至
2025-06-03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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