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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DGKC推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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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渝械注准20202400151
注册人名称
重庆博士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3号,73号附1号二郎留学生创业园B栋3-8号
生产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3号,73号附1号二郎留学生创业园B栋3-8号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DGKC推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1×16mL,R2:1×4mL;R1:1×40mL,R2:1×10mL;R1:2×40mL,R2:1×20mL;R1:2×60mL,R2:2×15mL;R1:4×40mL,R2:2×20mL;R1:4×50mL,R2:2×25mL;R1:6×68mL,R2:6×17mL; R1:1×800mL,R2:1×200mL;100T/盒;200T/盒
结构及组成
R1:试剂1:磷酸肌酸 184.0mmol/L,二磷酸腺苷(ADP) 2.5mmol/L,己糖激酶(HK)2.5KU/L,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H) 1.7KU/L R2:试剂2:葡萄糖 120mmol/L,氧化型辅酶Ⅱ(NADP)2.5mmol/L
适用范围
本品用于检测人体样本(血清、血浆)中肌酸激酶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病毒性心肌炎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本品在2℃~8℃密闭避光贮存可稳定12个月,开瓶上机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并应在2周内使用。
备注
延续注册,原注册证号:渝械注准20152400083。(原目录类别:II类,分类编码:6840)
附件
产品技术要求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6-11
有效期至
2025-06-10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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