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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氨酸氨基肽酶(LAP)测定试剂盒(速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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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鄂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01441号
注册人名称
武汉市长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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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蔡张二路9号
产品名称
亮氨酸氨基肽酶(LAP)测定试剂盒(速率法)
管理类别
2
型号规格
液体单试剂 R :20ml×1R :50ml×1R :60ml×1R :100ml×1R :50ml×2R :60ml×2R :100ml×2
结构及组成
产品性能:1.外观与性状:试剂应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清液体,无沉淀、悬浮物和絮状物。2. 试剂空白吸光度:用空白样本加入试剂测试时,空白吸光度A404 nm(光径1cm) ≤0.5。3.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min≤0.01。4. 分析灵敏度:测定样本时,18U/L样本的吸光度变化率ΔA/min≥0.002。5. 线性范围:试剂盒线性在[1~100] U/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6. 精密度:批内变异系数 ≤5.0 % ;批间变异系数 ≤6.0%。7. 准确度:以参考物质或者校准品(标准品)为检测样本时,用其相对偏差Bi%表示,Bi%≤10%。8. 稳定性:可选用以下方法之一进行验证:a) 效期稳定性:试剂在2 ℃-8℃、无腐蚀性气体的避光环境中的效期为12个月。取到效期后的样品检测试剂空白吸光度、分析灵敏度、线性范围、重复性、准确度应符合2、3、4、5、6、7 的要求;b) 热稳定性试验:在37 ℃、无腐蚀性气体的避光环境中贮存7天后检测试剂空白吸光度、分析灵敏度、线性范围、重复性、准确度应符合 2、3、4、5、6、7 的要求。注1:热稳定性不能用于推导产品有效期,除非是采用基于大量的稳定性研究数据建立的推导公式;注2:一般地,效期为1年时选择不超过1 个月的产品,效期为半年时选择不超过半个月的产品,以此类推。但如超过规定时间,产品符合要求时也可以接受。注3:根据产品特性可选择a), b)方法的任意组合,但所选用方法能验证产品的稳定性,以保证在效期内产品性能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组成:试剂盒为液体单试剂。试剂:缓冲液、L-亮氨酸-p-硝基苯胺。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测定人血清或尿液中亮氨酸氨基肽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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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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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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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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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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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2014.07.31
有效期至
2019.07.30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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