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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宿州
2024-09-14
***万
一 、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萧县中医院透析室血透机维保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费森尤斯医药用品(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439号01号楼第A部位
成交金额: 壹拾捌万贰仟肆佰元(¥: ***.0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壹拾捌万贰仟肆佰元(¥: ***.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 中医院透析室血透机维保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包括设备清洁、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性能测试及校准、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并定期对设备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服务要求: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维护和管理 。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一年 服务标准: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 成交 公告 发布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勇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宿州市萧县龙城镇瑞祥小区 18栋 ,联系人: 苏工 ,联系方式: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萧县中医院
地 址: 萧县凤城新区南侧、杏林路 1号
联系方式: ***
名 称: 安徽勇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萧县龙城镇瑞祥安居小区 18栋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苏 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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