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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永春县医院瓶装医用氧气,二氧化碳气体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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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永春县医院
公告正文

为保障永春县医院业务正常开展,现对瓶装医用氧气、二氧化碳气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因第二次公告结束后报名供货商或生产制造商不满三家,现进行第三次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我们诚挚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报名参与,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永春县医院瓶装医用氧气、二氧化碳气体采购项目

*** 招标货物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 采购方式: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二、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一)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参加,报名企业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对象的合法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供应商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及服务能力,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以发布公告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特殊资质:具备以下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

1 )《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2 )《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单位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 报名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提交资料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起 7 个日历日。

四、开标 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于 6 18 前密封提交投标文件,一式贰份,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永春县医院慈心楼六楼小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春县医院慈心楼二楼后勤保障部。

五、联系人:郭先生(后勤保障部),联系电话: ***595-23823***58 159***594752***

六、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 ***595-23882852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永春县医院

2***24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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