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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深圳
2024-09-14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体检科小额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废标原因
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拟将择期重新组织采购。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3个自然日,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招采办提出。联系电话:***755-28457333转8***98,联系人:刘老师。
五、监督部门
医院纪检审计科,电话:***755-28457333转3622,联系人:庄老师。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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