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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用氧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无锡

2024-09-1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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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用氧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号龙山大厦18***8)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4-***6-28 ***9:3***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用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59.999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 159 . 999 9 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用氧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3)供货期: 3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和我院临床氧气使用需求;

(5)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11〕3******号”中第二条规定:“从业人员3******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 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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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如投标供应商为医用氧生产厂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医用氧或类似描述,同时投标时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用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投标供应商为医用氧生产厂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如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也视同《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如投标供应商为医用氧生产厂家具有移动式压力充装许可证;如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移动式压力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输公司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采取其他方式运输的,应当取得相应方式运输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类似描述)或运输范围包括医用氧(类似描述)。投标时需提供许可证证书;如为委托运输,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委托协议。其他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也视同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9.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23年11月-2***24年***4月的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1***.供应商2***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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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2.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如投标供应商为医用氧生产厂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医用氧或类似描述,同时投标时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用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如投标供应商为医用氧生产厂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如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也视同《药品注册批件》。

5.如投标供应商为医用氧生产厂家具有移动式压力充装许可证;如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移动式压力充装许可证。

6.投标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输公司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采取其他方式运输的,应当取得相应方式运输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类似描述)或运输范围包括医用氧(类似描述)。投标时需提供许可证证书;如为委托运输,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委托协议。其他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也视同有效。

7.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23年11月~2***24年***4月的缴费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24年***6月***4日至2***24年***6月12日,每天上午***9:******-11:3***,下午13:3***-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号龙山大厦18***8)

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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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4-***6-28 ***9:3***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号龙山大厦18***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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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单位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号

联系人:陈女生

联系电话: ***51***-8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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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 (江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号龙山大厦18***8

联系人:李闯、吴轶群、章宸玮

联系电话:18915237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闯、吴轶群、章宸玮

电话:1891523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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