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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变更 2024年麻醉监护仪,全自动体液生化分析仪,术中神经监护仪,眼底照相机等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 泉州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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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泉州市第一医院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24年麻醉监护仪、全自动体液生化分析仪、术中神经监护仪、眼底照相机等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24年***5月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调整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评标标准中:

加分项(F4×A4)

项目

分值

描述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 、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 1***%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 2 、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注:本次所报价产品中属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

更改为: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1***.******%

1 、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 1***%-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 2 、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24年***6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泉州市第一医院

地址: 泉州市东街25***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体育街269号1号楼3***1室

联系方式: ***595-229*********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小真、陈郑晰

电话: ***595-229*********55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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