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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中山
2024-09-12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调研,欢迎符合条 件的服务商报 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医疗可回收物回收项目
2、项目内容:为规范医疗废弃输液瓶/袋等的回收管理,医院拟公开调研的方式,选取一家回收公司,回收全院各科室产生的无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输液玻璃瓶等玻璃制品和透析AB液胶桶。
3、服务期:三年
4、回收清单:见附件。
二、服务商资格
1、 响应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响应供应商 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 响应供应商 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 响应供应商 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项目要求
1 、医院负责医疗可回收物的院内分类收集,并存于垃圾暂存间。
2 、服务商负责定期清运医疗可回收物,根据库存情况,若有需要需随时增加收运频次。
3 、运输医疗可回收物需使用专用密封厢式运输车进行收运,并保证始终密封状态,车尾门安装视频监控,避免出现回收物流失、滑漏。
4、服务商需对所有的回收物进行毁形、破碎处理,确保不能用于原用途及餐饮用具、饮食包装、玩具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生活用品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或用品。
5、从交接后,回收物的一切流失、滑漏、运输风险、使用风险等,均与医院无关,由服务商承担所有责任和风险。
6、如发现回收物中混有医疗废物 (如污染输液管、针头等), 服务商需立即 将情况向医院汇报。
7、 合同签订后十天内, 服务商 须 以非现金形式 向 医院 缴纳¥ 1************.******元(人民币 壹万 元整 )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限届满时 在 无违约的情况下不计利息一次性返还。
8、服务商应在次月1***日前将上一个月有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医疗可回收物回收记录表汇总给医院,经审核通过后,于一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月份应付款项,医院在收款后开具收据给服务商。
四、 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要求
1、 报名及 提交资料 时间:即日起 至 2***24年 5 月 26 日 17:3***止。供 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
2、 提交资料 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 (资料提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A4纸, 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 “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 2)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报价单。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中山市中医院行政楼四楼4***3室
2、联系人:胡小姐
3、联系电话:***76***-8998***312
附件:
中山市中医院
2***24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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