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登录且认证用户后可见

立即登录

招标公告 新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

2024-09-12

***万

收藏标讯
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新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8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徐州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4-***6-14 ***9:3***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新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id="51" >

1******.******万元

采购需求:

id="42" >

新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理科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技术规格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id="43" >

自采购合同签订后 3*** 日历天 内完成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id="u43***_div">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id="58" >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id="u431_div"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id="46" title="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id="63" title="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24年***5月22日至2***2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12:******,下午14:******-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徐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

id="u433_div">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4-***6-14 ***9:3***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id="47" >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2***24年6月14日***9点3***分(北京时间)前。

2. 2***24年5月2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24年5月2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陈峰。 联系电话:***516-85743599。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 16号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6e617d137398498d86***a4d8654***391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id="u438_div">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新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建业西路47号

联系人:马坤

联系电话:15862266313

id="u439_div"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516-85743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峰

电话:***516-85743599

附件:
附件下载
4dc018266eca04f33a68435b2df240b9fbb50a73.doc
发送附件至我的邮箱
为您找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