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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重症监护室医疗设备采购(包1)合同公告

湖南 郴州

2024-09-1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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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中标单位:
郴州锦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万
公告正文
公告日期:***年5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郴财采计[***]0039号-1
采购人(全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郴州锦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重症监护室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0039号
3、项目内容: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重症监护室医疗设备采购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刘虎
6、联系电话:***89044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05月07日,完成日期:***年08月05日。总日历天数:90天。
***、地点: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3、方式:/
4、质量保证金:
金额:***
形式:按合同约定
期限要求:按合同约定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05-07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05月07日
合同订立地点: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曹国旺 法定代表人:廖海文
委托代理人:黄红燕 委托代理人:廖海文
话:*** 话:***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南塔街道南塔路7号14幢4-5号门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街支行
号:43***0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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