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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保山
2024-09-11
***万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比选公告(二次)
我院拟招采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诚邀有意向的公司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二次)
(二)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44************.******元/年
(三) 金额说明:此金额包含二部分
第一部分:固定保费最高限价 ***万元(医院现有床位6***5张,参保人员11***4人)。
第二部分:新增床位及人员保费最高限价按床位不高于 *********元/张、医师不高于*********元/人、护士不高于1******元/人补充缴费,据实结算。
(四)服务期限:二年
(五)合同签订:合同一年一签,次年由采购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续签。
(六)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 根据医院 内控制度组织采购活动 ,采用询价法评选( 评标小组根据招标要求, 在满足医院 需求、 服务 质量保证的前提 下,报价最低者 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一) 本次采购确定 1家保险服务机构,负责 云南省 保山市 第二人民医院 所有院区医疗责任保险服务。保险责任包括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二)赔付金额:免赔按损失比例的不低于 7***%赔付。每次事故或纠纷每人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机构年累计最高赔偿金额1******万元,赔付次数不限。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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