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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合肥

2024-09-1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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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中标单位:
合肥聚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万
公告正文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ZF2024-36-019 8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合肥聚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杭埠路 23号中科资城A栋403室

中标金额: 叁拾柒万捌仟元整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牙科综合治疗机

品牌:贝蒙 / 日本

规格型号: CLESTA Ⅱ

数量: 3

单价: 12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云霞 、戴银芝 、戴民 、高立 、刘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0%收取 3402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中标(成交)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2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12:***,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号招标集团大厦,联系电话:***

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69号

联系方式: 华老师 樊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 ***(接听时间:8:30-12:***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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