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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六安
2024-09-10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病理检测合作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安为康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 7266号安创大厦
成交费率:百分之五十( 5***%)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病理检测合作服务项目 (二次) 服务范围: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病理检测合作服务 服务要求: 为了完善病理科相关项目建设,协助医院搭建和开展包括常规病理、细胞病理、术中冰冻等技术平台和项目 引入 第三方 技术运营供应商 提供部分 病理检测 合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 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服务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11:3***,下午14:3***-17:3***,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北路发展大厦4楼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北路新安大桥东侧
联系方式: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北路发展大厦4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佘主任、严工
电 话: ***、***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中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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