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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关于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浙江 温州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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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九旭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九旭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红泉路991号1-124室

被投诉人: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西侧二楼、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中央汇路1号、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718号六楼A区

序号 相关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
1 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温州大道2729号6-7楼

序号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 /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九旭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对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24年1月25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规定

2、处理结果: 投诉人关于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日期: 2***24年***3月***8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联 系 人: 陈先生
3、联系电话: ***577-856******839

附件信息:

  •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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