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透析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透析机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原制造厂商或原制造厂商授权的单位或具备相关设备维修能力的单位(提供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22年度或2***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信息;
注: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通过“信用中国”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失信记录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24年***4月29日***9时******分******秒---2***24年***5月***8日17时******分******秒
获取方法: 3.1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网上获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longhuadl@163.com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中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24年***5月2***日***9时3***分******秒
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24年***5月2***日***9时3***分******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保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 称: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保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预算金额:17万元 最高限价:17万元
4、服务内容:费森尤斯血液透析机36台,CRRT机 1 台进行维修保养;设备为整机全保,维修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差旅费及备件费等,在维保期内不再产生其他任何费用。(详见采购需求);
5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内;
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原制造厂商或原制造厂商授权的单位或具备相关设备维修能力的单位(提供证明文件);
3.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22年度或2***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 、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 、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 、投标人需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信息;
注: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通过 “信用中国”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失信记录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9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24年 ***4 月 29 日至 2***24年 ***5 月 ***8 日,每天上午 ***9:******至12:******,下午15:******至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8X室。
3、方式:
3.1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网上获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longhuadl@163.com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中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4、售价: 5 ******元/份,售后不退。
文件费缴纳(公对公转账或现场缴费):
收款单位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政二街支行
账 号: 411*** 6***2*** ******1*** 252*** ***4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 2***24年 ***5 月 2*** 日 ***9 时 3***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 A座13楼13***1室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顺街 136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 37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371-6***92617***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顺街136号
联系人: 吴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371-6***9261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