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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上饶
2024-09-09
| 饶产办ggz2***2 4 - 2***2 号 受委托,江西 华明 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24年 5 月 16 日 1*** 时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 上饶市广丰区 妇幼保健院一批报废医疗设备设施处置 ”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位于 上饶市 广丰区 妇幼保健院一批报废医疗设备设施处置 (主要为彩色超声系统、分析仪、麻醉机等报废医疗设备) , 整体起拍价: 1.8 万元,竞买保证金 1 万元。 二、拍卖方式: 采用 无 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是营业范围中具有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或医疗器械回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 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饶丰和评报字【2***23】第******5号 。 2、标的以现状拍卖, 标的明确为报废 ,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实地勘察设备现状,并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 3、受让方竞买成功后,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交清全部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 及履约保证金1万元,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5日内 将医疗设备全部拆除、搬运、清理完成。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将拆除垃圾清运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未有违约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4、转让方报废设备的残值为净值,即所有旧设备的拆除人工费、搬运费、运输费等均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后,方可进行标的物拆除及搬运,拆除过程中和搬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 由 受让方负责。 5、 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标的物由转让方交付与受让方,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再次临床使用或流入市场。因受让方违反此约定所造成的安全、环保、纠纷或事故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及拍卖公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任何责任。 6、标的由委托方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详情请见拍卖会资料) 六、报名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2 4 年 5 月 14 日17时止, 符合报名资格的受让方 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带相关资料原件、公章) 办理报名手续( 只限现场报名 ) 。报名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2 4 年 5 月 14 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 服务 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 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31***3***9******************2468】(以实际到帐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793-83******868 联系电话: 程 19***79331197 李1837******63175 公司地址: 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交易网:
江西 华明 拍卖有限公司 2***2 4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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