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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湖州
2024-09-09
***万
一、合同编号 : 11N47125025X20243601
二、合同名称 : 长兴县中医院医责险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 ***
四、项目名称 : 长兴县中医院医责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长兴县中医院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雉城街道长吕路99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长兴县中医院医责险项目 数量: ***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造成患者损害,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院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院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依照约定在各项保险金额内赔偿。 服务要求:1、医疗责任险保险金额: (1)人身损害赔偿每人限额:50万(不含精神损害赔偿) (2)后续人身损害赔偿每人限额:10万 (3)精神损害赔偿每人限额:6万 (4)累计赔偿限额:***万/年 2、法律费用(指鉴定费用、律师代理费用):全年累计赔偿限额:10万 3、追溯期 涉及本保险的追溯期自2024年04月30日0时起向前追溯至2021年04月30日0时止的医疗纠纷,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 服务时间:保险期限2年,2024年04月30日-2026年04月29日 服务标准: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合同金额(元): ***.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无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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