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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合肥
2024-09-09
***万
尊敬的供应商:
我院拟对“ 庐江县人民医院 2***24 年除颤仪、气腹机 采购 ”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项目名称: 庐江县人民医院 2***24 年除颤仪、气腹机 采购 (采购编号: WZCG2***2 4 ****** ***5 号)
(二)采购人: 安徽省 庐江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预算: 除颤仪 4.3 万元 , 气腹机 2.5 万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 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 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 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 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 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 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三)本项目 不分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四、 投标有关事项
(一)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2***24年5月 7 日 17时之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向我院作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二)询价响应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负责人的法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服务需求中需提供的相关资质、三级医院合作证明以及报价函,并加盖公章。询价响应文件请寄(送)至我科,邮寄地址: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物资采购中心,彭进(收) 电话:***551-8731***772;
(三)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不对我院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
五、其他要求
带 ★的参数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带★的参数1条及以上不满足或不带★参数3条及以上不满足的,不符合询价设备要求,询价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一概视为不满足。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2***2 4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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