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代理公司”)受仪征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就其 仪征市人民医院西区医院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YZCC - 2***24***6
2. 项目名称:仪征市人民医院西区医院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需求: 2套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机组互为备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 项目预算: 48.3 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 48.3 万元
6. 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7. 交货地点: 仪征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 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 投标函 (原件)
2 . 资格声明 (原件)
3 .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 .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不满足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仪征市人民医院官网、卫健委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后加盖公章 ,并于 2*** 2 4年***4月29日17: *** ***(北京时间)前 ,按要求将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人员邮箱( 2257174***23 @qq.com,联系人:张海燕,电话: *** )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或将原件送至:仪征市真州镇真州东路 8***2号舜莘商业广场511-512室(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 仪征市人民医院官网、卫健委网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24年 5 月 21 日上午 ***8: 3***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4年 5 月 21 日上午 ***9 :***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海燕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24年5月21日上午***9:******
开标地点: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海燕
电话: ***
地址: 仪征市真州镇真州东路 8***2号舜莘商业广场511-512室
(二)采购单位:仪征市人民医院
电话: ***514 - 8345******43
地址:仪征市东园南路 61号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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