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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东莞
2024-0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院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骨科医用耗材配送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
二、磋商内容: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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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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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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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骨科医用耗材配送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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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列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耗材已挂网的要求在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采购。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下列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必须密封,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这些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投标人提供响应文件要求:
1、产品报价单;
2、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年检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5、产品介绍。
6、业绩证明材料。
所有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及报价单须密封完好。
五、服务期:
遴选 3—5 家配送商,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 1年,按需配送。在配送周期内, 东莞市康复 医院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配送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配送企业未履行配送合同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配送企业如已不具备按照合同供应物品能力或出现经营假劣物品以及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取消配送资格。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 2***2 4 年 4 月 22 日至 2***2 4 年 4 月 29 日止,每天上午 8:******时至12:******时,下午14:3***到17:3***
地点: 东莞市康复医院综合楼 4楼医务部
联系人: 辛小姐 ***769-22257123
七、 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东莞市康复医院
2***2 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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