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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贵阳
2024-09-08
贵阳市某医院 口腔病区 医气 工程及消毒设施 建设
项目需求 意向公示
我院就 口腔病区 医气 工程及消毒设施 建设 项目需求 意向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 : ***
二、项目名称: 贵阳市某医院 口腔病区 医气 工程及消毒设施 建设 项目需求意向公示
三、项目预算: 95*********.******元
四、项目概况: 我院因口腔病区建设,拟需 安装 牙科医用吸引系统 1套、紫外线灯定时消毒装置19套、空气消毒装置1套 等设施 。
五、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邮箱:
供应商网上递交意见反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交要求:(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质疑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需采购用 A4纸幅面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印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不要提交压缩文件,请将文件压缩至5M以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人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数建议表电子版(XLS格式);
***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军队采购网公告时间为准。
六、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七、公示日 期: 2***2 4 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3 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医院医学工程科或纪检部门提出质疑,质疑人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提供质疑事项基本材料、有效线索、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质疑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医院提出意见,该公示期结束后提出异议将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老师、冯老师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某医院
电 话: ***851-85723253,***851-85723254
邮箱: 11527189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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