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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洛阳
2024-09-08
***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2024)0126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皮肤科激光脉冲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4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激光脉冲光治疗仪1台,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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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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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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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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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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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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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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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脉冲光治疗仪 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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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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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木兰里 9号1号楼3单元11层8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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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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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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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评审专家名单
蔡美丽、王健智、程宇、周艳华、李薇薇(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要求及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36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黄河南路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 14-15层
联系人:张照明、侯凯歌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照明、侯凯歌
联系方式: ***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 9-64978862
202 4 年 0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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