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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喀什地区中医医院医用气体(液氧)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疆 喀什

2024-09-0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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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喀什地区中医医院
中标单位:
岳普湖县天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万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喀什地区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 喀什地区中医医院医用气体(液氧)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医用气体(液氧)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用气体(液氧)1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预算金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医用气体(液氧),岳普湖县天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是喀什地区、克州地区、和田地区各大医院气体产品供应商,也是唯一同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瓶装医用氧)、《药品经营许可证》(液态医用氧)资质企业,原料供应单位是新疆八一钢铁股份公司,且具有完善的运输与储存设备,其原料采购、药品供应渠道完善、稳定,售后服务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撑,符合喀什地区中医医院此次采购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经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岳普湖县天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岳伽大道12号院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7日 2024年04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24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4日止。公式期内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王丁

联系电话: 王丁 ***

联系地址: 喀什市学府大道385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喀什地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朱萍

联系电话: 朱萍 ***

联系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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