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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 鞍山

2024-09-0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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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海城市中心医院
中标单位:
沈阳弘语商贸有限公司
***万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4-17 至 2024-04-18
撰写单位: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弘语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双台子乡双台子村六组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保修期内免费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及免费更换原厂零配件,维保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差旅费及备件费等,均由服务中标人承担(不包含所有第三方产品),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我院配有一台GE品牌CT型号Optima670,整机全保包含球管。维保设备:Optima 670,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累计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丽玮、栾金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参照《采购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服务费。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中心医院

地址: 辽宁省海城市环城东路39号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 ***

***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尚峰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弘语商贸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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