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
二、 项目名称: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第三方质控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内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二期) A11栋第4层
成交金额: 陆万壹仟伍佰陆拾捌元整 (小写: ***.00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 类 |
| 名称:生化质控血清水平 3、全血质控品低值、尿液质控品多项(冻干品)。 品牌:朗道、迈克、伊华。 规格型号: 20*5m1、2ML*6、10ML*6。 数量: 4盒、45盒、10盒。 单价: 2580.00元/盒、230.00元/盒、130.00元/盒。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赵静、李靖、冯登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 68栋A座905室,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六安市皋城西路 90号
联系方式: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 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 ***
2024年04月 12 日










